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院校:
近日,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 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学生实习(包括各类在校外 开展的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社会调研等,下同)管理工作,确 保我省高校实习管理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和 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 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 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的通 知》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高校教育教学实际,现就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习管理工作
各高校要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守责负责 尽责,把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工作。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工作 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要进一步加强统筹,用好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持续加强实习教 学体系建设,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科学制订实习方案、选好 配强实习指导教师,持续抓好实习组织实施,强化实习安全管理, 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各地各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将学校统一组 织的实习和学生个人自主实习一体管理,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指 定专人负责,防止出现“管理盲区”。
二、加强实习组织管理
(一)全面摸排风险。各校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人群摸排登记 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情况进行全面 摸排,切实掌握正在开展实习实训学生的实习地点、实习实训计 划、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密切关注 其身体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并及时通过疫情信息填报系统准确上报。
(二)分类加强在岗实习学生管理。对目前已在实习岗位的 学生,学校要主动联系相关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地疫情防控形势, 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对学生实习做出合理安排。在疫情持续期间, 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 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对在低风险地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各校要督促实习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落 实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和生活保障工 作。对在疫情严重地区实习实训的学生,具有暂停撤回条件的可 在符合相关地方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撤回,撤回的学生, 要做好充分的防控,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校后集中隔离观察, 确保学生自身及他人安全;不能暂停撤回的,疫情持续期间尽可 能留在原地,要严格遵守当地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 允许后尽快安排返回。各校要指派专人或跟岗教师,积极协调实 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同时加 强对实习学生的预防教育和常规管理,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联 络,全时段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和身体状况。对在仍处在中 高风险地区的实习学生,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对在医院实习的医学类院校实习生,相关院校要加强与实习医院 (或实习教学基地)沟通协调,加强实习生疫情防控知识教育, 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不组织学生参加疫情防控相关的核 酸检测以及接触风险人群的岗位工作。
(三)做好暂未开展实习安排。各校要立即与实习单位衔 接,根据实习地疫情防控实际及要求,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 制定工作方案及预案,对暂未开展而拟于近期进行的实习活动, 各校要遵循近期如非必要尽量减少跨省交流,不前往发生疫情的 地区,特别是不前往发生聚集性疫情和疫情输出地区的原则,重点进行校内实习实训,提倡延期安排学生实习工作,出省实习的 必须报省教育厅备案方可安排,实习具体安排要及时通知学生及 家长,对相应延迟实习学生应安排一定的在线学习或自学课程。
三、加强实习保障
各校要细化政策措施,紧密联系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生疫 情防控期间的管理,精准统计各个实习点、各个岗位在岗情况; 要加强健康教育,主动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向实 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信息;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习生 的人文关怀,安排辅导员或心理咨询师,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心 理疏导,特别是对已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单位实习的学生,要 安排专人与学生保持联系,提供帮助,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各校要切实做好校内实习实训的指导工作,合理调整 学生实习实训考核标准,减少学生焦虑情绪;要科学预判、妥善 处理好因校外实习实训学生返校所带来的教学、食宿压力增大等 问题。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舆情应对与引导工作。
省教育厅将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校疫情防控 期间实习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于发生的不重视、不落实、不 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 报、谎报,导致疫情失真和蔓延失控,应对处置舆情不力等行为; 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推诿扯皮、 贻误工作等行为,我厅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责任落实。
请各校于 3 月 24 日前将安徽省高校学生实习情况统计表 excel 和盖章扫描版报送至指定邮箱(以学校+日期+实习情况统 计表命名),并于以后每月 14 日,28 日报送最新进展。联系人: 任雯君、潘庆云,联系电话:62831862,62815925,邮箱: ahgj_pqy@126.com。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