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员守则
日期:2022-05-23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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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守则
1.监考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试题分发后,如发现份数不够或与开考科目不符时,应立即报告级部,调换试卷。监考员有权制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逗留。
3.监考中对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楚或因有漏页、空白页而提出询问时,可当众答复。
4.监考员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舞弊时,可先进行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填违纪或舞弊情况,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要立即报告巡考处理。
5.监考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可以提醒考生。考试结束时间一到,按考号的先后顺序依次收集试卷,并及时上交教务处。
7.监考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固镇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