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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监考人员职责
日期:2023-02-28 作者:admin 浏览:1878次

监考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一切舞弊、违纪行为和不良风气。

三、监考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遇有亲属参加考试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监考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监考人员必须接受工作培训,考前安装考生认证小程序,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考生认证工作流程,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五、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六、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关闭通信工具,不得吸烟、看报、聊天等。

七、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完成监考任务,分类收齐试卷,并完成试卷装订与交接。

八、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九、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出现下面情况者,扣发当场监考费:

1.不进行试卷交接,不在试卷交接表上签字的。

2.保密号出错,被省校阅卷老师发现并通报给分校的。

3.试卷装错袋,被省校阅卷老师发现并通报给分校的。

其他违反监考职责的行为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办法处理。